足球最易產生入球的方法,便是在禁區內觸犯「天條」輸12碼,其中因手球輸12碼的例子甚多,多少重要球賽都因為不明不白的手球輸12碼而落敗收場。偏偏IFAB建議修改觸犯手球的定義,認為可以把球員蓄意用手觸碰一句中的「蓄意」刪除,如此球員以後即使「波打手」都會被罰手球,這樣雖然可以去除球證的主觀判斷,但不幸輸12碼的可能便會增多,或把球例改成適得其反。
界定位置意見不一
足球是用腳踢的運動,但其實除了腳部,球員還可以用頭及身體接觸皮球,唯一不能接觸皮球的地方僅為肩膊以下的手臂,若球員在禁區內以手臂碰球便可能會輸12碼,至於是否蓄意用手觸碰,向來都是由球證於現場作出決定,並無一定準則,故IFAB建議刪除「蓄意」字眼以減少球證主觀判斷,這樣也有助球證在使用VAR(視頻助理裁判)時作出更準確的決定,球例將改成只要「皮球與球員手部的接觸點處於不自然位置」便屬手球。不過,這樣大家仍要界定何謂不自然位置,目前各IFAB委員意見不一,有人認為要高於肩膊,也有人認為在「8點鐘」甚至「4點鐘」方向已算不自然位置,如果球例修改,球員似乎怎麼把手放好都成為一大課題。
球壇目前開始常用VAR判決,有關手球的爭議本來就多,正如今夏世界杯決賽法國對克羅地亞便出現改變戰果的重大判決,當時克羅地亞在28分鐘由比列錫追平1:1,未料10分鐘後他於禁區內手臂碰球,球證最初未有表示,但經翻看VAR多次後終判12碼,接連輸「烏龍球」及12碼的克羅地亞士氣盡失,終以2:4輸掉冠軍,這個12碼判斷至今仍爭議不絕,有人認為,很多判決需要在電光火石下決定很難準確,但VAR可以在事後不停回放,肇事犯規者的動作將被不停放大,這種「斬件式」觀看僅短短數秒片段而不理前因後果,很多時都是防守一方不利,從而令12碼判決增加。如果球例再把「蓄意」字眼刪除,球證只管觀看皮球是否碰到手,球賽隨時淪為12碼大戰,有意利用球例的人,甚至可能會故意把皮球踢向守方手部博12碼。雖然12碼增加會令入球相對增加,但這樣增加入球絕對會令可觀性大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