耿晓峰已受到应有处罚。 中国足协公布对河北华夏幸福门将耿晓峰的处罚决定,他在比赛中肘击重庆力帆球员,遭足协禁赛3场,罚款3万人民币。
足协公告如下——
各赛区委员会、各球会:
2019年5月1日,中国足协杯第四圈,重庆力帆与河北华夏幸福的比赛在重庆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。
根据比赛监督报告、球证报告及视频等,当比赛进行到第93分钟,河北华夏幸福足1号球员耿晓峰肘击对方球员颈部,被红牌罚出场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
依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,作出如下处罚:
一、 对河北华夏幸福1号球员耿晓峰予以停赛3场(中超联赛第八轮计入停赛场次内) ;
二、罚款人民币3万元。
上述处罚应按照《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违规违纪的停赛执行细则》第八条、第十二条,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。
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的规定,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,净化赛场风气。望名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。
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
主任:王小平2019年5月7日